管理办法

平台介绍

管理办法

平台首页 > 平台概况 > 管理办法 > 正文

成都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平台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

2023-06-20 罗耀华 点击:

一、总则

1.为进一步完善成都理工大学“理智云”高性能计算平台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的运行和管理,鼓励用户利用平台做出更好的研究成果,现制定《成都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平台成果奖励办法》。

二、成果申报

2.用户有义务每年度提交《用户成果报告》(一年一期),申报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成果,平台将根据申报成果给予奖励与优惠。

3.平台有权引用用户提交的《用户成果报告》,用于平台的宣传。

4.用户在发布其科研成果或发布论文时,应注明“本研究工作得到成都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平台支持”(Supported by High-performance Computing Platform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),并提交成果报告或论文复印件。

三、奖励条目

5.利用平台计算资源取得国内外有重要影响重大科研成果的用户,平台根据具体情况评审决定后,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奖励。

6.对在已发表论文中注明“本研究工作得到成都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平台支持”(Supported by High-performance Computing Platform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)的用户给予奖励机时。

四、奖励标准

7.奖励标准如下:

8.平台的奖励金额直接打入用户账户,并在下一年度使用,奖励不可折现、不可转让。

五、附

9.平台将每年组织一次评审。

10.SCI论文分区以科研处认定为标准。

11.本办法由成都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处负责解释。

12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下一条:成都理工大学高性能计算平台管理办法(试行)

学校地址: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     邮政编码:610059